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HONG GUO ZI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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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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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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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红果子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旗帜鲜明抓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修订完善《红果子检察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开展专题研讨1次,认真清理流毒,发现相关书籍报刊7本、电子资料27条,并按规定处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持之以恒抓理论学习。制定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开展研讨交流10次。编印学习参考资料,组织开展忠诚本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学习交流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有效提升了政法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对标对表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建院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逐案自查和交叉评查,针对职务犯罪、涉黑恶犯罪等“九类案件”进行重点排查。深入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强化标本兼治”,以查纠整改健全完善机制18个,以查纠整改提升办案质效。
扎扎实实抓党史学习教育。每周组织集中学习1次,深入开展专题研讨、理论测试。组织干警观看红色电影,到闽宁镇、黄渠桥镇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学党史、颂党情、悟初心”红色经典诵读等多种形式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服务大局,自觉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提质增效。办理减刑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85件,其中,不同意减刑11件,书面纠正减刑不当130件,纠正率100%,位居五市第一。在全区率先开展减刑幅度精准化监督,向人民法院提出明确的减刑幅度裁量检察意见117件,均被采纳,进一步增强检察监督刚性。积极与法院、监狱沟通协调,共同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减假暂案件“云端”听证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效果良好。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更加规范。制定《关于市红果子地区检察院与县(区)检察院协作配合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与县(区)检察院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发挥职能,指导全市执检部门制发书面纠正违法43件、检察建议20件,采纳率100%,进一步强化全市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的审批办法》,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剥夺政治权利专项核查弥补空白。采取“分组核查,集中研判,具体处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机制、依法履职,严防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参加村(居)“两委”选举,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会签出台《关于加强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实施意见(试行)》,填补我市在剥夺政治权利监管领域的制度空白。
财产刑执行监督稳健发展。联合县(区)检察院集中、全面摸排全市各级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判决、交付执行立案情况,积极召开联席会议反馈问题,提升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质效。2021年,精准制发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件,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紧盯“打财断血”加大监督力度,针对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检察建议1件。
监管活动检察监督协调推进。针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和监管活动违法等,制发书面纠正违法9件、检察建议40件,采纳率100%,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三、精心谋划,深入推动巡回检察延伸拓展
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对石嘴山监狱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巡回检察和常规巡回检察各1次,对宁夏女子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1次。巡回检察组采取“同步封闭式检察”模式,在监区现场连续一周不间断全面检察,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广泛谈话、视频审查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质量。
探索看守所巡回检察。由检察长担任巡回检察组组长,主动邀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参与,对所内安全防范、监管活动、刑罚执行和派驻检察室履职情况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向市看守所制发书面纠正违法1件、检察建议4件。按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对吴忠市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1次,制定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办法,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和看守所衔接配合机制。
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与石嘴山市司法局联合制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模式。继续采取跨县区交叉巡回检察,对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2次。
提升巡回检察工作效果。认真总结分析2018年监狱巡回检察试点以来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去分析、发现和处理罪犯改造问题,研究提升“派驻+巡回”检察质效的具体措施。针对2018年7月以来开展的13次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四、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
抓好巡察整改落实。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实化整改措施20项,强化任务落实,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所有整改事项均按计划完成,实现预期目标,并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回头看”中均实现销号。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及时纠正不规范、错漏问题29件,定期对全市刑事执行检察核心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提升案件质效。统筹推进三类人员建设,积极开展以赛促训、以案代训等活动。2名科级干部按期转正,1名书记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转为检察官助理,6名干警获得晋升,新招录检察官助理2名。2名干警分别入选宁夏青年检察人才和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库,办理的罪犯陆某某减刑不当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机关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积极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争取资金132万元,完成附属用房改造和停车场建设。认真落实信创工程和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工作,统筹推进办公用房、机关电路、绿化管网等维修改造和智慧院落、视频会议室改造等项目建设,实现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单位之间的监控视频联网查看功能,院内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有了进一步提升。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7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狠抓“三个规定”落实,2021年,全院填报“有情况”28件、“过问了解”1件。着力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时抽查出勤,严肃会风会纪,作风持续好转。
2022年1月7日